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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

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

Product Summary

購置物業是不少人的人生目標,好讓一家人同享安居樂業的理想生活。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本計劃」)專為準備購置或已購置物業的您而設,若遇到不幸情況,本計劃可提供按揭保障,為您的置業計劃提供更大保障,減輕您與家人的按揭供款負擔。

計劃特色

 安居樂業 保障摯親

您只需繳付一筆過保費,便可享有相等於樓宇按揭貸款年期的保障1,一旦遇到意外,您與家人也毋須為按揭供款或住屋問題而煩憂。

 

 傷殘每月入息保障2

本計劃更提供傷殘每月入息保障,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內不幸因疾病或意外受傷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並由註冊醫生確診,且自確診日期起計持續最少180日(包括首尾兩日),其後本計劃將每月賠付傷殘每月入息保障,最長達12個月。每月賠償金額相等於在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附表(簽發保單時附上)列明為「傷殘每月入息保障」的金額。

 

 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3, 4

若本計劃已賠付第12個月的傷殘每月入息保障而該傷殘仍然持續,且受保人必須再次被註冊醫生確診,仍蒙受完全及永久傷殘,本計劃將根據已賠付第12個月的傷殘每月入息保障後的月份之保單年度,一筆過賠付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2,金額相等於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附表(簽發保單時附上)內列明的遞減金額5,並扣除任何保單負債(如有),為您及家人提供財政支援,渡過難關,而保單即告終止。

 

 身故賠償4 加倍安心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內不幸身故,本計劃將一筆過賠付身故賠償,金額相等於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附表(簽發保單時附上)內列明的遞減金額5,並扣除任何保單負債(如有),讓您的摯愛家人加倍安心,而保單即告終止。

 

 意外身故保障

於首個保單年度內,如受保人因意外引致受傷,且自意外受傷發生當日起計180日(包括首尾兩日)內因該意外受傷而身故,本計劃將額外支付意外身故保障,其金額相等於下列較低者為準:

1)保額的10%;或
2)500,000港元/500,000澳門元

於同一受保人名下之所有中國人壽(海外)保單之意外身故保障總額上限為1,000,000港元/1,000,000澳門元。

 

計劃細節

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

計劃類型 買樓貸款壽險計劃
投保年齡 18至70歲
保障年期 5 - 35年,惟受指定條件所限1
保費供款年期 躉繳
保單貨幣 港元或澳門元
最低保额 800,000港元或800,000澳門元

 

備註:

  1. 本計劃的保障年期為5 - 35年,惟受限於i) 保障年期必須相等於剩餘之樓宇按揭貸款年期; 及 ii) 受保人於保單滿期時為75歲或以下。
  2. 受保人必須蒙受符合利益保障條款所述對「完全及永久傷殘」及「完全及永久傷殘持續期屆滿日」定義的傷殘,方可獲賠付傷殘每月入息保障。本計劃將於「完全及永久傷殘持續期屆滿日」後之首個保單月度的首個工作日,及其後每個保單月度的首個工作日,直至第12個保單月度的首個工作日,賠付傷殘每月入息保障。每個保單月度之賠付次數為1次。

    不論按揭貸款是否已全數償還,傷殘每月入息保障賠償將賠付予仍然生存的保單持有人(如適用),否則將賠付予保單持有人的遺產管理人。

    「完全及永久傷殘」指受保人所蒙受的傷殘符合以下其中一項:i)(只適用於受保人確診時年齡為65歲以下)因意外受傷或疾病而無法在其有生之年從事適合其教育水平、訓練或經驗的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的所有任務,以賺取或獲得任何工資、補償或利潤;ii) 雙眼不可復原並且完全失去視力;iii) 任何兩肢自手腕或足踝關節或其以上位置完全喪失功能;或 iv) 一眼不可復原並且完全失去視力及一肢自手腕或足踝關節或其以上位置完全喪失功能。

    「完全喪失功能」指完全及永久機能上的殘廢 ,或於手部的手腕或腳部的足踝關節處或以上完全截斷。

    「完全及永久傷殘持續期屆滿日」指完全及永久傷殘經註冊醫生證明由確診日期起計已持續並屆滿達180日(包括首尾兩日)的日期。

  3. 受保人必須仍蒙受符合利益保障條款所述對「完全及永久傷殘」定義的傷殘,方可獲賠付「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
  4. 視乎按揭貸款已全數償還與否,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賠償(如適用))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將按下列其中一項適用的方法賠付:

    i. 如按揭貸款仍未全數償還予銀行,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賠償(如適用))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將首先賠付予銀行,惟賠償額不會超過按揭貸款之剩餘欠款。若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賠償(如適用))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賠付予銀行後仍有餘額,餘額將賠付予仍然生存的保單持有人(如適用),否則將賠付予保單持有人的遺產管理人﹔

    ii.如按揭貸款已全數償還予銀行,且保單持有人已更改保單的受益人,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賠償(如適用))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將賠付予受益人﹔或

    iii.如按揭貸款已全數償還予銀行,而保單持有人未有更改保單的受益人,則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賠償(如適用))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將賠付予仍然生存的保單持有人(如適用),否則將賠付予保單持有人的遺產管理人。

  5. 在符合本保障的條款及條件的情況下,身故賠償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之賠償金額是以保額及已繳保費的100%為計算基礎,會隨著償還按揭貸款而於其後每個保單年度按已選擇的假設年利率逐年遞減,直至保障年期完結。現時,本計劃可供選擇的假設年利率為4%或6%。

 

重要資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有關本計劃之詳細條款、細則及除外責任,概以相關保險合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