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享息储蓄保险计划
年年享息储蓄保险计划(「本计划」)助您规划未来,成就精彩自在人生。本计划定期发放保证可支取现金,提供稳定收入来源,同时透过非保证红利及终期红利,带来长线财富增长潜质。您更可将财富传承后代,为挚爱缔造丰硕未来。此外,本计划亦备有灵活的保障支付选项,全面配合您的理财需要。
保证可支取现金 坐享持续收益
由第1个保单周年日起,本计划将每年派发保证基本可支取现金,直至第30个保单周年日。于第10、第20及第30个保单周年日,您更可获得保证额外可支取现金。本计划提供的稳定回报,有助您实现不同财务目标。
保单周年日 | 保证基本可支取现金(基本金额1之百分比) | 保证额外可支取现金(基本金额1之百分比) |
第1至9个 | 1.25% | - |
第10个 | 1.25% | 2.5% |
第11至19个 | 1.25% | - |
第20个 | 1.25% | 2.5% |
第21至29个 | 1.25% | - |
第30个 | 1.25% | 2.5% |
您可将保证可支取现金累积于保单内滚存生息2,亦可选择提取3,或用以缴付未来保费。
双重潜在回报 助您累积财富
为进一步助您累积财富,本计划由第1个保单周年日起,将每年派发非保证红利2(如有)。您可将非保证红利(如有)累积于保单内滚存生息2,亦可选择提取金额3。此外,本计划将由第9个保单周年日起提供非保证终期红利4(如有),助您进一步推高潜在回报。
期满利益 为财富增值
当受保人年届138岁时,本计划将会发放期满利益,金额相等于保证现金价值加上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2(如有)、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2(如有),以及非保证终期红利< sup>4(如有),惟需扣除所有保单负债(如有),而保单亦会随之而终止。
无限次转换受保人 财富代代传承
本计划能助您不断滚存财富,并代代传承。您可由第1个保单周年日起及受保人在世期间,随时无限次转换受保人,而保单之保障年期会延长至新受保人5138岁。
后补受保人安排 轻松延续保障
于受保人在世及保单生效期间,您可同时指定最多两名后补受保人6,并订立后补受保人的先后次序。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我们将会按照相关行政程序及次序,安排第一后补受保人成为新受保人,确保保单可以继续生效,延续对您和您家人的保障。
寿险保障 让挚爱倍感安心
A. 身故赔偿
假如受保人于保单生效时身故及本计划内并未有指定任何后补受保人6,我们会向受益人提供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
累积到期已缴保费扣除已派发之保证可支取现金后的101%,或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寿险之保证现金价值,以较高者为准;
+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2(如有);
+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2(如有);
+非保证终期红利4(如有);
─所有保单负债(如有)。
B. 意外身故保障
本计划亦提供意外身故额外赔偿予受益人。受保人一旦不幸意外受伤而身故,受益人可享额外保障。受保人年届66岁之前及保单生效日起首10个保单年度内,倘受保人因意外引致意外受伤,且自意外受伤发生当日起计180日(包括首尾两日)内因该意外受伤引致身故,及本计划内并未有指定任何后补受保人6,除身故赔偿外,本计划会额外赔偿基本金额1的100%或500,000港元/62,500美元(以较低者为准)予受益人,保单亦会随之终止。
若受保人同时受保于其他由本公司缮发的保单,本公司就所有保单内有关受保人因意外而身故的总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000港元/125,000美元。
C. 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赔偿领取安排
您可在受保人在世时,订立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领取安排7,而两者的领取安排必须相同。您可选择以一笔过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定额向受益人支付相关赔偿,预先为家人建立财务稳健的未来。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赔偿金额少于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保单持有人没有明确订立领取安排,我们将以一笔过方式支付相关赔偿予受益人。
自选全数退保支付方式灵活自主
如因财务状况而需作出全数保单退保,本计划将支付退保价值,惟需扣除所有未缴付的保费(如有)及保单负债(如有)。您可自选以一笔过8或分期9方式收取有关金额10,令资金调配更具弹性。
就分期方式而言,于保单生效期间,及由受保人年届65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及其后每个保单周年日的30日前,您可选择行使「转换年金权益」,将保证现金价值、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2(如有)、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2(如有)及非保证终期红利4(如有),于扣除所有未缴付的保费(如有)及保单负债(如有)后转换为年金,上述金额将转移至「转换年金权益户口」并成为年金总额。您可选择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以现金形式收取年金,作为稳定的退休收入来源。
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区患病或因意外受伤,可免费获得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11的周全保障。
简易核保
为使您可以轻松实现人生大计,本计划提供简易核保,豁免验身,申请简便。
年年享息儲蓄保險計劃
计划类型 | 储蓄保险计划 |
投保年齡 | 15天至80岁 |
保障年期 | 至最新受保人138岁 |
保費供款年期 | 5年 |
保費缴付模式 | 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12、或按年缴交及保費预缴13 |
保单货币 | 港元/美元 |
最低基本金额5 | 80,000港元/10,000美元 |
最高基本金额5 | 40,000,000港元/5,000,000美元 |
备注:
- 「基本金额」指承保表或批注上列明为「基本金额」的金额,只用作计算保费及保单内的相关价值,并不适用于计算身故赔偿。若基本金额于保单有效期内被更改,上述保费及保单内的相关价值亦将作相应调整。
- 红利及利息并非保证不变,目前利率为3.9%(美元保单)或3.45%(港元保单),您有权在承诺投保前向我们索取有关过往利率的数据;实际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之权利。红利实际派发金额取决于中国人寿(海外)分红业务的整体表现,包括投资回报及理赔等因素。
- 您可随时提取可支取现金及/或非保证红利而不会被收取任何费用,然而提取可支取现金及/或非保证红利将会影响保单价值及身故赔偿。
- 终期红利为一次性红利,而且为非保证。于保险建议书展示的终期红利只作参考。已公布的终期红利并非永久构成保单的一部分,其金额可于其后公布时减少或增加。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仅于其应予支付时方会厘定。实际金额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在某些情况下,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可能为零。终期红利金额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投资的表现影响,因此该金额相对较为波动且不时上升下跌。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终期红利之权利,过往纪录并非未来表现的必然指标。有关详情请参阅重要数据第5及6项,以及「非保证利益」风险。终期红利将由第9个保单周年日起,于下列最早发生的情况下支付:
a)在本计划支付身故赔偿时;或
b)保单退保时;或
c)保单到了保单满期日时。 - 新受保人必须与保单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满意的可保权益,年龄必须为15天至80岁,以及不可超过现任受保人之已届年龄,以较低者为准,并需符合其他由我们不时厘定的条件。于申请转换受保人时,现任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须仍然生存及受限于中国人寿(海外)的相关行政程序。保单的基本金额、现金价值、保单日期、保单年度、缴费满期日、累积到期已缴保费、身故赔偿、意外身故保障(如有)、保证可支取现金(如有)、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如有)、非保证红利(如有)、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如有)、转换年金权益及保单负债(如有)不会因转换受保人而改变。
- 后补受保人必须与保单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满意的可保权益,后补受保人于申请时之年龄必须为15天至80岁,以及不可超过现任受保人之已届年龄,以较低者为准,并需符合其他由我们不时厘定的条件。后补受保人的申请受限于中国人寿(海外)的相关行政程序。保单的基本金额、现金价值、保单日期、保单年度、缴费满期日、累积到期已缴保费、身故赔偿、意外身故保障(如有)、保证可支取现金(如有)、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如有)、非保证红利(如有)、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如有)、转换年金权益及保单负债(如有)不会因后补受保人成为受保人而改变。
- 若选择分期派发方式,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余额将于保单内积存生息至派发期满。利息将会按年计算,而利率由我们不时厘定,现行的积存利率为1%,此利率并非保证,您有权在承诺投保前向我们索取有关过往利率的数据。所有累计利息(如有)将会连同最后一期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同时派发。假如受益人于收取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期间离世,我们将会以一笔过方式支付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余额及利息(如有)予其遗产继承人,而保单亦会随之而终止。
- 若选择一笔过方式,保单将于全数支付退保价值后随即终止。
- 若选择分期方式,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保证可支取现金(如有)、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如有)、非保证红利(如有)、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如有)、非保证终期红利(如有)、期满利益、身故赔偿、意外身故保障(如有)、转换受保人、后补受保人及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将随即不适用。同时,仍未派发的年金将于保单内积存生息至派发期满。利息将会按年计算,而利率由我们不时厘定,现行的积存利率为1%,此利率并非保证,您有权在承诺投保前向我们索取有关过往利率的数据。所有累计利息(如有)将会连同最后一期年金同时派发。假如保单持有人(即年金领取人)于年金入息期间身故,我们将会以一笔过方式支付相关年金的余额及利息(如有)予其遗产继承人,而保单亦会随之而终止。
- 无论以任何形式收取保单退保的有关金额,有关金额可能较已缴保费总额为低。
- 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本公司不会对其服务素质作保证,亦不会就有关服务负任何责任。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 您应在缴费宽限期内缴交所须缴付的续期保费,使保单维持有效。有关详情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保单条款。如保单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领取之保单现金价值可能会低于已缴付之总保费。
- 如您选择以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的方式支付保费,您可一笔过全数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国人寿(海外)将收取相当于提取款项的3%,最低收费为200港元/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一次。预缴保费之利率为年息2%,而有关利率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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